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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哲人的大思路——辩证的人本主义(录入8)

第三节  伦理原则:道德为本,智慧为末(哲学并不是“爱智慧”)

伦理关系是人类最古老的社会关系,远在政治关系萌发之前就已经形成。在政治规范形成后,伦理规范仍无所不在。毫无疑问,伦理学比政治学更有哲学意味,因为它具有永恒性。只要有人类,就永远有伦理道德问题。

在以人和社会为研究重点的中国哲学中,伦理道德问题备受重视。

从表面看,法家是一个例外。法家有许多抨击传统道德观念的言论,其措辞之尖锐、深刻,足以使尼采的信奉者们瞠目。但细一考察,就不难发现,法家否定的只是政治建设中的道德手段的空泛的道德说教,并不一概地否定道德。法家否定的只是道德化的政治,反对政治与道德不分、以道德代替政治。

事实上法家也是重视道德的。法家不相信人们的道德觉悟,但却高度重视社会的道德规范。《韩非子·忠孝》篇云:

“臣事君,子事父,妻事夫,三者顺则天下治,三者逆则天下乱,此天下之常道也。”

这正是后世儒学极力倡导的“三纲”的理论来源,而“三纲”是封建道德的核心。足见法家与儒家是根本相通的。法家不仅不反对把道德关系规范化,而且还站在最强硬的立场,主张用专政的手段保证落实道德规范。法家之法繁苛细察,其间包含着大量的人伦道德内容(如商鞅变法中对民俗的规定等)。在中世纪,法律的这种道德化倾向日趋严重,以至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难分难解,比如“不孝”“失节”等行为就可能被处以极刑。这与其说出于儒家学说的影响,不如说是法家学说本来就没有脱离伦理原则,法家归根结底是在传统的范围内反传统的。

从表面看道家也有所例外。道家具有更深刻的反传统精神。道家否定一切文明成果,甚至也否定道德进化的成果——道德规范与道德观念(礼、仁、义、忠、信等)。但是实际上,道家并不是非道德主义者,道家并不否定道德本身的价值,恰恰相反,道家高悬道德的理想,并以此对现实道德状况乃至政治状况提出了尖锐猛烈的批判。按照老子的看法,道德规范本身就是道德不规范的产物。道德规范一旦产生,反过来强化了道德的衰落,因此挽救道德的唯一办法,是抛弃已有的道德规范及道德观念,使人际关系退回到原始的和谐状态去。《老子》云:

“大道废,有仁义。”“六亲不和,有孝慈。”(第十八章)

“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”(第十九章)

“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夫礼者,忠信之薄而乱之首。”(第三十八章)

看得出,老子的本意是要挽救道德、重整道德,而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一切道德理想和道德价值。至于《庄子》一书,屡屡把理想的社会称做“至德之世”,其伦理原则就更毋庸赘言了。

道家哲人忧心忡忡地注视着物质文明的进步与积累,认为这刺激了人们的欲望,扰乱了人们的心境,认为“机巧之事”必然滋长违反道德的“机巧之心”。此外,《老子》中所说的“功成身退,天之道”,“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”,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”,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以及“以正治国”,“爱民治国”,“治人、事天、莫如啬”,“受国之垢,是为社稷主,受国不祥,是为天下王”等命题,也无不体现着伦理原则乃至道德至上的精神。他的政治理想说到底是一种道德理想。显而易见,老庄的政治批判乃至文化批判思路,是道德化的,老庄同孔孟一样,把道德当成了评判历史活动的最终标准,只是其道德理想迥异于孔孟罢了。

老子、庄子把政治与道德也是一揽子考虑的,所谓身、家、国、天下,奉行的是同一个原则。《老子·五十四章》所说的“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,修之于家,其德乃余,修之于乡,其德乃长,修之于国,其德乃丰,修之于天下,其德乃普”,这与儒家所说的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,有异曲同工之妙。老子在这里强调的也是“吾道一以贯之”,而这个“道”,同样充满了“政者正也”即修身养性的精神。

墨家学说具有更鲜明的道德主义的倾向。墨家的政治主张,归根结底都是道德主张的扩展衍伸(所谓“兼爱”“尚同”“尚贤”等,都是把一定的道德原则绝对化极端化的结果)。墨家作为政治派别,在泛道德主义的方向上却比儒家走得更远。墨家批儒峻烈而无情,开百家争鸣之先河,然而墨家并不是批判儒家尊德,恰恰相反,是批判儒家所尊之德尚不够完善和彻底。儒家的“仁者爱人”,用的是“推己及人”的方法,有远近彼此之分,可以说是“爱有差等”。而墨家则主张,破除等级观念、抛弃家庭私情、突破国际疆域,实现绝对同一的、没有差等的人类之爱。《墨子·兼爱》云:

“凡天下祸篡怨恨,其所以起者,以不相爱生也。是以仁者非之。既以非之,何以易(取代)之?子墨子言曰:以兼相爱、交相利之法易之。然则兼相爱、交相利之法,将奈何哉?子墨子言:视人之国,若视其(己)国,视人之家若视其(己)家,视人之身若视己身。”

“若使天下兼相爱,爱人若爱其身,犹有不孝者乎?——视父兄与君若其身,恶(何)施不孝?犹有不慈者乎?——视弟子与臣若其身,恶使不慈?故不孝不慈亡(无)有。犹有盗贼乎?——视人之室若其室,谁窃?视人之身若其身,谁贼?故盗贼亡有。犹有大国之相乱家、诸侯之相攻国者乎?——视之家若其家,谁乱?视之国若其国,谁攻?故大夫之相乱家,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。若使天下兼相爱,国与国不相攻,家与家不相乱,盗贼无有,君臣父子皆能孝慈。若此,则天下治。”

这就是墨子为乱世所开的药方,为“天下治”所指示的路径。在墨子看来,人世间的一切祸乱、怨恨、不和,皆因缺乏爱心所致。因此,越是乱世越要推崇爱心,越是缺乏爱越应提倡爱。人与人要爱得忘掉自我、忘掉阶级、忘掉国家,这样才能化解社会矛盾,而世间的一切不忠、不惠、不慈、不孝、篡乱、欺诈、盗窃、残害、战争、流血、罪恶,就都将化为乌有。这与两千多年后的费尔巴哈的“爱的宗教”非常相似,但可惜这种不分等级之爱即使在今天仍是一种道德化的空想。

墨家倡扬绝对利他主义,力图使大家都成为“毫不利己”之人,这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无法推广,因此只是苦了他们自己。墨家之徒全都像是苦行僧。他们“日夜不休,以自苦为极,曰:‘不能如此,非禹之道也,不足以墨。’”(《庄子·天下》)。与此同时,墨家还崇奉一种在乱世中特有的,为弱者所迫切需求的道德准则——侠义道德。墨家之徒重然诺,轻死生,趋义趋难,肝胆相照,开一代侠风。《吕氏春秋·上德》记载了墨家之徒83人为侠义道德所驱使而集体自杀的真实故事,深刻反映了墨子信徒的牺牲精神和献身勇气。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云:“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,皆可使赴蹈刀,死不旋踵。”这是真实可信的。侠义道德是墨家学派的基本信条,也是这个特殊学派的重要纽带。

墨家的崇高道德理想深刻影响了儒家后学,以至产生了一部重要的儒学文献,这就是在近代中国赫赫有名,对洪秀全、康有为、谭嗣同、孙中山都发生过直接影响的儒家著作——《礼记·礼运》篇,该篇载:

“昔者仲尼与于蜡宾(参与蜡祭的助祭)。

“事毕,出游于观(宫门外两旁的楼台)之上,喟然而叹。仲尼之叹,盖叹鲁也(鲁礼、鲁政、传统文化的衰落)。”

“言偃(子游)在侧。曰:‘君子何叹?’”

“孔子曰:‘大道之行也,与三代之英,丘未之逮也(未赶上那个时代),而有志焉。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(举)能,讲信修睦。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鳏guān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。男有分(职),女有归。货恶其弃于地也,不必藏于己。力恶其不出于身也,不必为己。是故谋闭而不兴,盗窃乱贼而不作。故外户(大门)而不闭。是谓大同。今大道既隐,天下为家,各亲其亲,各子其子,货力为己,大人世及以为礼,城郭沟池以为固,礼仪以为纪,以正君臣,以笃父子,以睦兄弟,以和夫妇,以设制度,以立田里,以贤(敬重)勇智,以功为己。故谋用(由)是作,而兵由此起。禹、汤、文、武、成王、周公,由此其选也。此六君子者,未有不谨于礼者也,以著其义,以考其信,著有过,型仁讲让,示民有常。如有不由此者,在势者去——众以为殃!是谓小康。’”

这里把儒家历来津津乐道的三代称做“小康”社会,而把孔子从来不曾说过的“大同”社会视做最高的理想境界,对“天下为家”(天下变成一家私有之物)乃至传统礼制公然持批判的态度。难怪历代的注疏家们疑窦丛生,认为这里借孔子之名所记载的并不是孔子的思想言论。的确,这里借用儒家的语言,阐发的却不尽是儒家的思想观念,它已有机地融汇了道家批判社会文明的思路及墨家的“兼爱”与“尚同”的理想。这种极高尚的人文主义目标,是墨、道、儒三家相结合的产物,因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特定的结晶体(西方社会在痛苦的反思中于“文艺复兴”时期才提出这种道德主义的“大同”理想,是由人文主义者莫尔及康帕内拉等提出的)。

先秦其他各家的政治精神亦无不归结于伦理道德原则。农家的“并耕”,是对现实政治的道德化的批评,而兵家对于将帅的要求也离不开道德标准(《孙子兵法》中“将”的五项标准是“智、信、仁、勇、严”)。更有意思的是,连专讲宇宙论的阴阳家也是以道德为出发点与归宿的。阴阳家用天道循环论证历史循环,为改朝换代造舆论,而他们批判现实政治的原则立场,仍然是人伦道德。司马迁在记述邹衍其人及其学说时说:

“邹衍睹有国者益淫侈,不能尚德,若《大雅》,正之于身,施及黎庶矣。……然要其归,必止乎仁义节俭、君臣上下、六亲之施。”(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)

可见邹子之学虽说闳大不经,但其出发点却亲切实在,明确针对的是“有国者益淫侈,不能尚德”这个现状。邹学的宗旨,归根结底竟是用仁义节俭等道德规范教育“有国者”并用“阴阳怪迂之变”说服其修身正己。从这个角度看,貌似怪异的阴阳家,却原来是非常正统的道德论者,难怪其很快就与儒家学派打成一片,从此难分难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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